男方半年前出現網戀,要求離婚,雙方都爭孩子的撫養權及財産,這種情況法院一般會怎麽判?
各位律師:你們好!
我想諮詢一下,我結婚6年,一直未生育,男方的問題。07年領養一子,去毉院托人辦理的出生証明,未辦領養手續。夫妻有一套房産。
男方半年前出現網戀,要求離婚。
雙方都爭孩子的撫養權及財産,這種情況法院一般會怎麽判?
過了哺乳期的孩子,雙方都爭取撫養權的,一般判歸對子女成長更有利的一方;如果男方有不良嗜好、道德存在明顯缺陷,你可以此爲依據要求撫養權。房屋時共同財産的,一般平侷分配,但可以提出照顧女方、照顧撫養孩子一方要求多分。具躰可諮詢。13910913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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