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分新房我能繼續要以他名字得的新房居住權嗎,我能永久佔有他在單位分得的房子居住權嗎?

拆遷分新房我能繼續要以他名字得的新房居住權嗎,我能永久佔有他在單位分得的房子居住權嗎?,第1張

律師你好:我和老公現在協議離婚,我們房子是他單位集資房,而且是鉄路單位房子。沒有房産証。現在他同意房子居住權給我。房子過幾年就要拆除,拆遷在分新房子肯定是以他的名義得的。我想請問現在房子居住權歸我,拆遷分新房我能繼續要以他名字得的新房居住權嗎我能永久佔有他在單位分得的房子居住權嗎

位律師廻複

居住全是暫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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