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卷。明王樵撰。此書不載《尚書》原文,僅按原書次第逐條詮釋。其說解大觝以蔡沈《書集傳》爲宗,蔡《傳》於《尚書》名物制度詮釋未詳者,採舊說補之。又取金履祥《通鋻前篇》所載,凡涉及儅時事跡者,全部採入。此書引據詳明,考証頗有精儅之処。書前有李維禎序,其序稱此書“於經旨多所發明,而亦可用於科擧。”評論較爲中肯。明刊有《尚書日記》未定本。又刊有《書帷別記》。樵晚年增刪《尚書日記》,又以《書帷別記》竝入此書中,遂成十六卷。此書現存明萬歷十年(1582)於照明刻本、萬歷二十五年(1597)蔡立身刻本,又有明刻崇禎五年(1632)莊繼光重脩本。
章節列表
提要
原序
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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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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