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經隨筆250記》(95) 易律夫輯

《易經隨筆250記》(95) 易律夫輯,第1張

         《易經隨筆250》(95)

   易律夫輯


清潘思榘《周易淺釋》四卷

(一)作者介紹

潘思榘(1695-1752)字絜方,江南陽湖(今江囌常州)人。雍正二年(1724)進士,選庶吉士。三年(1725)分刑部學習。雍正六年(1727),補主事,累遷郎中;八年(1729)出守廣東南雄知府,十三年(1734)遷海南道;乾隆四年(1739)拜按察使;七年(1742)遷浙江佈政使;十一年(1746)授安徽巡撫,不久移鎮福建;十七年(1752),卒。

   潘思榘(1695-1752)字絜方,江囌陽湖人,清朝大臣。雍正二年進士,改庶吉士。三年,分刑部學習。六年,補主事。累遷郎中。八年,授廣東南雄知府。驟雨水溢,郊野成巨浸,露宿於野。督吏卒治筏拯溺,出金瘞死贍生,活民無算。十三年,遷海南道。濬瓊州西湖。深入五指山,安輯黎衆,劾守將之殘黎民者。調糧驛道。


(二)清紀昀《四庫全書縂目提要》載:

【臣】等謹案:《周易淺釋》四卷,國朝潘思榘撰。思榘字補堂,陽湖人,雍正甲辰進士,官至福建巡撫。是書皆即卦變互體以求象,而即象以明理,每卦皆註自某卦來,謂之時來,蓋經以漢儒之法,而緯以宋人之義。然卦變與互體皆易中之一義,盡廢之者失之悍,盡主之者失之鑿,固亦得失互陳者也。思榘之為此書,本取通志堂所刋易解四十二家參互紬繹,而時以己見發明之,其用力頗深,尚闕乾坤二卦,未註而沒,故此本所說惟六十二卦,其彖傳象傳則以用註疏本附經併釋,而文言繋詞說卦序卦雜卦則未之及,蓋主理者多發揮十翼,主象主數者多研索卦爻,其宗派然也。後有松江沈大成與其門人福唐林迪光二跋,迪光述思榘之言曰:彖多言象而變在其中,爻多言變而象在其中,不明時來不知卦之來處,不求爻變不知卦之去處,爻無所不包,舊說一概講人身心政治上去,遺卻許多道理,不如就其淺處說,而深處亦可通也。是固可括此書之大旨矣。

乾隆四十五年九月恭校上。

總纂官:【臣】紀昀,【臣】陸錫熊,【臣】孫士毅

總校官:【臣】陸費墀


(三)《周易淺釋》四卷,42卦益卦選抄

《周易淺釋》四卷,國朝潘思榘撰42卦,風雷益卦:

【原文】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

巽上震下為益。益,增益也。卦自否來,天地不交,三陽進而居上,內體純陰,虛乏已極。損,乾體初畫之剛。益,坤體初畫之柔。是下受陽實之益,故為益。天地之氣,陽施陰受,陽先隂後,天氣不下降,則地氣無由上陞,故一陽先施於下,而後利有攸往。以一卦觀之,中虛象舟。以二體言之,巽震皆木,有涉川之利。以益道下行,事無不濟。涉川且利,又何往不利哉?損必有孚元吉無咎可貞,而後利往。益則利往。涉川而有孚元吉無咎永貞,自具各爻之中,是損迺不得已之事,而益則不待再計者也。此損益之分也。

【原文】彖曰:益,損上益下,民說無疆,自上下下,其道大光。利有攸往,中正有慶;利涉大川,木道迺行。益動而巽,日進無疆,天施地生,其益無方,凡益之道,與時偕行。

益自否來,上天下地,上君下民,分位定而志氣不通。乾坤首以初畫交,損上之剛,益下之柔,厚植其根本,而生長積累,始有其基。益下之事,莫大於惠民。私恩小惠,其益小,其說隘。風雷之施,萬物鹹被,其益溥,其說無疆。地在天中,涵育無外,無疆之象也。損之卦不損其近上者,川不達於上,不至於上之上,未足見其為益上。益之卦不損其近下者,則不達於下,不至於下之下,亦未足見其為益下。澤必下究,迅若風雷,而人心共喻,故其道大光。此以益民之事釋卦義也。然益道貴乎中正,知益下而過中失正,則與者為不當,而受者為非義,其何利焉?卦之九五,陽剛中正,操益下之權。六二柔順中正,為受益之主。與受均得其宜,以此而往,上下交慶。此以二五兩爻言利往之義也。上巽下震,二體皆木,雷動風行,故利涉川。天地之生氣聚於木,天下之百貨通於川,利涉川而益道無乎不行矣。此以二體釋涉川之義也。夫益非徒益民也,以學問言之,益動而巽,則日進無疆,求之不怠,而入之以漸也。以天地言之,上施下生,則其益無方,天以健行,而地以順承也。風雷相助,鼓舞不倦,郃其理,順其時,以此進德,以此施惠,而益道大行矣。

【原文】象曰:風雷,益,君子以見善則遷,有過則改。

天下之益,有質不如無質,有形不如無形。六子之益物,惟風雷之用至神。益莫切於身心,莫重於德行。遷善改過,益之大者也。雷發動其陽氣,故有遷善之義;風消散其陰氣,故有改過之義。

【原文】初九:利用為大作,元吉,無咎。

【原文】象曰:元吉,無咎,下不厚事也。

下卦本坤,純陰無實,九自四來,居坤之初,自上益下,成卦之主也。一陽下施,乾知大始,坤迺作成,故利用為大作。得乾之元,其吉可知。陽復於初,何咎之有?夫作則有事,大則能厚,坤陰在下,非乾元之吉,其能有大作之利乎?故象傳曰:下不厚事也。

【原文】六二: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尅違,永貞吉。王用享於帝,吉。

【原文】象曰:或益之,自外來也。

損下九二主之,而受益者五;益下九五主之,而受益者二。二五皆無求益之心,故或之。或之者,不期而至之辭也,天也。十朋弗違,神謀鬼謀,以為惠迪,益莫大焉。惟中惟正,永守弗失,吉之道也。天子之受福於天,猶下之受益於上。王者事天法地之柔順中正,則自天祐之,其益無方矣。王用享帝,用二之中正也。益下者四,而受益者二,二四非應,不求自至,故象傳曰自外來也。

【原文】六三:益之用兇事,無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

【原文】象曰:益用兇事,固有之也。

下卦本坤,剛來居初,坤體震動,故三有兇事。人事遇災而懼,遷善改過,以免咎愆,是因兇而得益也。初與二互坎為孚,九四益下,陽德下孚,而二以中行至三,居於公位。坤之三畫俱陞,猶侯伯而晉秩為公也。有土有衆,而錫用命圭,三其以兇事而有爵命之益者乎?損之四居艮體之下,曰損其疾;益之三居震體之上,曰用兇事。動心忍性,以為增益,非自外至,故象傳曰固有之也,此益道之所以無方也。

【原文】六四:中行,告公從,利用為依遷國。

【原文】象曰:告公從,以益志也。

自上益下者,四也。四下之坤為震,而二、三、四互坤為國邑。坤移而上,遷國之象。四下初而坤始移,是國依四而遷也。下卦之坤為建始之國,互體之坤為新遷之國。坤之中畫居二,四下初而中行至三,三行至四,故三曰中行告公用圭,四曰中行告公從。中行之益三與四,均利用焉。夫君依於國,國依於民,國有兇事,不得已而遷,使居者無積倉,行者無裹糧,其何依以為利乎?四為心位,四之遷國,志在益下,故象傳曰以益志也。

【原文】九五:有孚惠心,勿問元吉。有孚惠我德。

【原文】象曰:有孚惠心,勿問之矣;惠我德,大得志也。

五為益下之主,四為益下之臣。四者,五之惠心也。四五相孚,君臣一德,惠澤下行,則下之元吉,勿問而可得矣。四五互坎,為上之有孚。初二互坎,為下之有孚。上以施惠為心,下以矇惠為德,上下交孚,益道大光矣。象傳明之曰:大得志。五有是志,斯有是德。中正有慶,慶志之大得也。

【原文】上九:莫益之,或擊之,立心勿恆,兇。

【原文】象曰:莫益之,偏辭也;或擊之,自外來也。

卦本自否,上下無交,四下交初,故變為益。上九一陽,位高時亢,下有六三,志不相應,仍屬無交。巽為近利,故無交而求。又為進退,為不果,究為躁卦,故立心勿恒。不損己以益下,思損下以自益,故莫益而或擊之。益極而損兇之道,剝之機也。象傳明之曰:偏辭。居益下之世,而無惠心,偏之至矣。二之益自外來,以其永貞也。上之擊自外來,以其勿恒也。立心以恒,則遷善改過,益之者至矣。恒、益之,所以交相為用也。

觀損、益二卦中藏,而知天地循環之理。損下益上,迺損極而復於下;損上益下,迺益極而剝於上。是下受損而有復之機,損變為益也;下受益而有剝之機,益變為損也。盈虛往來,禍福倚伏如此。世之務損人以益己者,果何益哉?惟損己以自脩,迺真益而無損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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