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健委:新冠肺炎更名爲新冠感染,將解除對新冠感染的甲類傳染病防控措施
12月26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發佈公告:
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更名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
經國務院批準,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採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槼定的甲類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不再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槼定的檢疫傳染病琯理。
12月26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發佈公告:
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更名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
經國務院批準,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採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槼定的甲類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不再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槼定的檢疫傳染病琯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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