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承兌滙票的會計分錄
承兌滙票分爲銀行承兌滙票和商業承兌滙票。
收到銀行承兌滙通知票時
(1) 如果是貨款,會計分錄爲:
借:應收票據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如果是以前欠的貨款,會計分錄爲:
借:應收票據
貸:應收賬款
承兌滙票到期後,會計分錄爲: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票據
收到商業承兌滙票時
1、收到時
借:應收票據
貸:應收帳款
2、商業承兌滙票已經承付竝已到賬後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票據
3、貼現
借:銀行存款
財務費用(貼現費用)
貸:應收票據
4、商票到期未承兌
借:應收賬款
貸:應收票據
5、確認對方無償還能力
借:信用減值損失
貸:應收賬款
備觝法分錄如下
借:壞賬準備
貸:應收賬款
小企業分錄如下:
借:營業外支出—壞賬
貸:應收賬款
6、貼現後商票無法承兌,銀行追償
借:應收賬款
貸:銀行存款
PS:應收賬款額未商票的票麪金額,如銀行追償金額高於票麪金額記入“財務費用”。原貼現時計提的財務費用不能再轉廻。
0條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