懸頭竿子,第1張

某令宰寶山時,有行商來告搶奪者,被搶処系一坍港泊所也。令往眡其地,見水路可通城中,而乘舟者倒在此処雇夫起行,心疑之,衆莫言其故。

  一把縂來見曰:“此地原可通舟,所以客來必起撥者,港口窮民籍挑馱之力爲糊口計故也。”令問搶奪事,曰:“不敢言,須寬把縂罪,才敢言。”令曰:“律有自首免罪之條,汝告我,即爲自首矣,何妨?”曰:“諸搶奪者,皆把持壟斷人也,把縂兒子亦在其中。前月某商到此,見水路可通,不肯起撥,因而打吵,事實有之。”乾隆三十年新例:拿獲強盜者,破格超遷。令定案時,心想遷官,竟以獲盜具詳;把縂知情,照窩家倒立決。一時斬者六人,令超遷安慶知府。

  後六年,署松太道。巡海至寶山搶奪処,見六竿子掛髑髏尚存。問跟役曰:“前累累者何物耶?”役曰:“此六盜也,大人以此陞官而忘之耶?”令不覺悚然,怒曰:“死奴!誰教汝引我至此?速歸!速歸!”至衙,罵司閽者曰:“此內室也,汝何敢放某把縂擅入!”言畢而背瘡發,一瘡六頭,如相齧者。家人知爲不祥,燒紙錢、請高僧懺悔,卒以不起。


生活常識_百科知識_各類知識大全»懸頭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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