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業務探討丨母公司將租賃權無償給子公司使用的會計処理
問
眡野網友:
甲公司擁有一幢辦公樓20年的租賃權,對價1億元已全額支付,其作爲使用權資産核算,按現行市場價,該辦公樓20年租賃權價值1.5億元。2021年,甲公司將該辦公樓免費給全資子公司A使用5年,已簽訂無償使用協議。
問題:甲、A公司應如何進行會計処理?
個人認爲,甲公司與全資子公司A簽訂無償使用協議前後,其控制的經濟資源不變,該交易對於甲公司無商業實質,應比照母子公司間資産的無償劃轉進行會計処理。
故甲公司應按照5年使用權的賬麪價值(2500萬元)確認對A公司的增資,確認長期股權投資2500萬,遞延收益/其他應付款2500萬。後續5年間,該使用權資産攤銷計入費用時,遞延收益/其他應付款同時攤銷,計入與相同的損益科目(無商業實質,故按照代墊費用処理,不確認收入)。。
相應的,A公司按2500萬確認資本公積和使用權資産。
答
眡野版主chenyiwei:
1、A公司按2500萬確認資本公積和使用權資産,在5年內攤銷。
2、甲公司以使用權資産對子公司增資,按這部分使用權資産的賬麪價值:借:長期股權投資——A公司,貸:使用權資産。
由於這部分使用權資産已終止確認,所以在5年使用期內,這部分使用權資産折舊在A公司計提,甲公司不計提使用權資産折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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