卦53:再佔財運
今天解說的此卦是接《卦52:原神受尅,終是不吉利的象》的再佔卦。
《增刪蔔易》卦例簡說卦53:再佔財運,卦例如下:
原注:因得此卦,郃前卦而決之,竟斷曰:財無氣矣,不必勞心。彼問故?予曰:前卦醜財雖空有氣,後卦子水財空伏於五爻未土之下,伏而又空,空而被尅,知其無財而無疑也。後果毫厘未獲。
簡析:
(1)、用神選取:取妻財子水爲用神。
(2)、吉兇分析:大家學習此卦之前,建議大家首先去學習《伏吟的理論應期(182)》內容,在那裡專門講到用神伏藏吉兇的判斷方法。
一般情況下,用神伏藏且空,都可以定性爲兇,所以在原注中有子水財空伏於五爻未土之下,伏而又空,空而被尅,知其無財而無疑也。通過對兩個卦的解讀,先師野鶴就最終確定無財而無疑也。所以從這裡可以看出我們在卦理不明,應期不確定的情況下,多佔是幫助我們解決疑惑最簡潔的方法。
在這裡或許有人提出,這裡不看用神也可以斷其吉兇,因爲世動化忌神,就此卦來說,是求財,世爻化爲兄弟戌土,確實是化爲忌神,但這裡是不能用世動化忌的卦意之法,原因是使用卦意之法,必須是在無卦理可尋的條件下使用,而這裡是世爻動化廻頭生,所以是不能使用世動化忌的卦意之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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