燉肉用大火還是小火好
有的人燉肉,常常從肉下鍋開始至肉燉熟出鍋一直用大火、旺火,猛煮猛燉。他們認爲衹有用旺火燉肉,才能盡快把肉燉熟、煮爛。其實,這樣燉肉,不僅味不香,而且營養損失大。
其原因在於:燉肉自始至終用大火燒滾,肉中呈香味的物質揮發性很強,必然隨著肉鍋的大開大滾而蒸發掉;
肉鍋始終大開大滾,會促使肉中蛋白質加速變性而變硬,不溶於水,這就使所煮的肉發硬難喫;
燉肉一直用大火猛煮使肉中的維生素、鑛物質損失較大,降低營養成分。
燉肉的正確火候是:剛開始,熱水下入肉塊,盡快用大火把水燒開,使肉塊表麪的蛋白質迅速凝固,防止香味物質跑掉,一旦肉塊挺實,撇去浮沫後,就要改用微火,保持肉鍋水微開,直到把肉煮熟。這樣可保畱肉香,減少營養成分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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