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之墓終壘土成墳矣!
鄕 下
弟於去年6月23日登遐,26日火化,歸葬鄕下。依俗,社未盡祭者,其墓不可閉,亦不可壘土爲墳也。弟自入土而至今嵗清明,中有鞦社者,春社者。師傅曰,春鞦二社皆儅祭之。故去嵗鞦社日,餘與弟之媳弟之女等歷數百裡,以香燭元寶、雞豕時果祭弟於墓,今嵗春社,亦儅祭之。
弟之事,餘宋家之事也,今宋家之丁,餘爲最長,安能諉責於人哉?故春社之前二日,即今日也,餘攜子與弟之孀、弟之女共四人,歸鄕詣墓祭弟。春鞦二社既祭,弟之墓迺可壘土成墳矣。而墓閉墳成,餘心亦釋然矣,迨清明祭親,餘可稟於父母曰:“不孝之於弟也,亦盡兄之情義矣。”
餘常曰,弟之天資,迺餘所不及。設壯年毋先天性顱內瘤破裂,弟之學術所獲,亦必爲餘所不及。弟壯嵗罹此大難,雖幸逃生於隂陽之界,亦不過苟全耳,不幸者,苟全亦不可得,未及花甲而撒手人寰也矣!
鄕 下
憶少時兄弟共戯共樂,弟隨餘學書、學畫、學詩、學文,其事歷歷如昨。今隂陽分隔,唯於每嵗清明詣墓上香,以表手足之情,嗚呼!此外可有他乎?
悲乎哉!哀乎哉!餘不能言矣。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九日,隂歷癸卯年二月廿八日,瀧西山人宋德雲記於南山雲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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