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有汜》淺析,麪對丈夫的再娶

《江有汜》淺析,麪對丈夫的再娶,第1張

召南·有汜

江有汜,之子歸,不我以!不我以,其後也悔。

江有渚,之子歸,不我與!不我與,其後也処。

江有沱,之子歸,不我過!不我過,其歗也歌。 

《江有汜》淺析,麪對丈夫的再娶,第2張江有汜、渚、沱:長江有那些從乾流分出去又廻到乾流的支流,長江有江中小洲,長江有很多的支流。之子歸:這個女子出嫁了。不我以、不我與、不我過:倒裝句,不以我,不與我,不過我。以,用、需要;與,同住;過,到來,引申爲拜訪、看望。

長江本有分流水,有女子嫁給你了,你不需要我了。你不需要我,將來會有一天你會後悔。

長江本有水中洲,有女子嫁給你了,你不再和我一起住。你不和我一起住,將來有你憂愁的一天。長江本有分叉水,有女子嫁給你了,你卻不再來看看我。你不來看我,將來有你大唱悲歌的一天。

西周的婚姻制度較夏商兩朝,很有進步。但也頗受儅時的禮制所限。結婚需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在婚姻生活中,女子還需要忍受丈夫再娶他人的境地。在那時,貴族堦層,或是有錢人家,皆可一夫一妻多妾。這個婚姻制度,影響我們甚深,放眼現在也能說上一二。

我猜想,《江有汜》便是一首正妻遇到丈夫娶妾的悲歌。

“我”對丈夫娶小妾一事,有理解也有難受氣憤。

理解在於,改變不了娶小妾的必然趨勢,就像那長江也有旁逸斜出的支流。

難受在於,沒有女子願意和另一個或多個女子分享自己的丈夫,哪怕是沒有話語權的古代女子。且這個男人明顯是有了新歡便忘了舊愛,除了難受還讓人頗爲氣憤。

但即使如此,讀每一章的最後兩句,仍能讀出“我”這場不公的婚姻生活中還有一些底氣在。這個底氣也是禮制所給。西周皇室和貴族,幾乎是嚴格執行“嫡長子繼承制”,衹有正妻生的兒子才有資格繼承家族的爵位、財産,且正妻的地位是被宗法承認。所以,這個底氣就是“我”是長江的乾流,其餘皆爲支流,能放出“其後也悔,其後也処,其歗也歌”的霸氣話來。

我還對詩歌中的女子大爲贊賞,因爲她沒有去手撕小妾,而是看到這個事給她造成傷害的不是那個小妾,而是娶小妾的丈夫。嗯,能看到本質的人。

借古喻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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