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務論命》空亡墓絕論(以「格侷」爲優先)

《實務論命》空亡墓絕論(以「格侷」爲優先),第1張

在以上「四柱、十」章節之中,吉兇答案各有不同,然而其中有一項特色卻是任何「四柱、十神」俱皆相同,那就是:

每逢「空亡、絕」皆作兇論。

一:空亡——是指六旬空亡,甲子旬中戌亥落空亡。

譬如:甲子日、戊戌月即是「偏財格」入空亡。

二:墓——是格侷入「墓」。

譬如:庚日丁月戌時,即是「丁正官格」入戌庫——爲「廢格」

三:絕——十乾引絕:甲絕在申……等(依十二生旺庫)

譬如:庚日乙卯月(正財格)生於酉時,即是乙引至酉爲絕。(作晚年會失敗之說)

若引用於「六親、神煞…」,也一樣依此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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