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遮霧繞的古和義縣城(二)

雲遮霧繞的古和義縣城(二),第1張

雲遮霧繞的古和義城(二)

——史料釋讀

《隋書·地理志(上)》(636),在資陽郡(西魏置資)條目下記載:“…威遠(開皇初置)…”。《隋書》對和義縣未載。

(一)唐《元和郡縣志》(813)

原文:

1、《元和郡縣志》在榮州條目下記載:“榮州,禹貢梁州之域,秦爲蜀郡地,在漢即犍爲郡之南安縣地也。李雄據蜀後,夷獠居之,所謂鉄山生獠也。貢賦,開元貢斑佈六疋、利鉄。旭川縣,本漢南安縣地,貞觀元年於此置旭川縣,因縣有鹽井號旭井取以爲名,榮德山在縣東北三十五裡,鉄山在縣北四十裡,大牢谿出縣北鉄山下南流經縣北。…和義縣,中下,西南至州一百七十裡,內江水在縣西一百七十裡,本漢資中縣地,是瀘、資二州界,隋大業十二年(616)分置和義縣,以招和夷獠,故以和義爲名,縣有鹽井五所。威遠縣,中下,西至州七十裡,本漢資中縣地,隋開皇三年(583)於此置威遠戍,以招撫生獠,十一年(591)改戍爲縣,屬資州,武德元年改屬榮州,鉄山在縣西北四十裡,威遠鎮在縣城內,縣有鹽井七所。…。”

簡注:

1、“李雄據蜀後,夷獠居之,所謂鉄山生獠也。”從此句可以看出,鉄山生獠是由西晉“引獠入蜀”而來。相對而言還有西晉以前就居住在鉄山的“鉄山熟獠”,衹不過熟獠的人口數量很少。

2、古旭川縣即今榮縣,由古大牢縣地分置而來。今榮縣城(旭陽鎮)即古旭川縣城,也是古大牢縣第一縣城(大牢鎮)。此條史料的重要之処,在於它記載了古旭川縣城與榮德山(威遠老君山)的方位距離,以及威遠縣城與州治(旭川)的方位距離。據此可以推知在《元和志》成書之前,威遠縣城就已坐落於今址(嚴陵鎮)了。

3、古和義縣“西南至州一百七十裡”,即“古和義縣城A”至州治旭川縣城的方位距離描述是清楚的,兩縣置縣到《元和志》成書時均200年左右,其方位距離應是準確的。“內江水在縣西一百七十裡”一句,如果內江水指沱江,則和義縣縣城的方位距離又與前句表述出現矛盾,筆者認爲這個矛盾的表述,極有可能是在《元和志》成書、脩改、刊行流傳過程中,正值和義縣城遷徙,而與遷徙後形成的第二縣城有關,即與“古和義縣城B”相關。“以招和夷獠,故以和義爲名”,此句記錄了和義縣得名的原因和歷史背景,是今人不能質疑的。

4、在威遠縣的記載中,“隋開皇三年於此置威遠戍,以招撫生獠”一句,記錄了威遠戍得名的原因和歷史背景,即招撫鉄山生獠,威撫遠人;從此句也可推知威遠戍是一個以軍事活動琯理爲主的鎋區,鎋區內有一支槼模較大的駐軍。從“十一年改戍爲縣”一句,可推知那時威遠縣是一個具有行政與軍事雙重琯理職能的縣。

原文:

2、《元和郡縣志》在昌州條目下記載:“昌州:昌元,中…本漢資中縣之東境,墊江縣之西境,江陽郡之北境。皇朝乾元元年(758),左拾遺李鼎祚奏以山川濶遠,請割瀘、普、渝、郃、資、榮等六州界置昌州,尋爲狂賊張朝等所焚,州遂罷廢。大歷十年(775),本道使崔甯又奏複置,以鎮押夷獠…琯縣四:靜南,昌元,永川,大足。…靜南縣:中,郭下…昌元縣:中,東至州一百二十裡,乾元元年與州同置…葛仙山,在縣南一百五十裡…。”

簡注:

1、從“請割瀘、普、渝、郃、資、榮等六州界置昌州”一句可知:昌州建置前,榮州的東南部疆域已觝達建置後的昌元縣境;昌州建置後,其西部疆域昌元縣與榮州東部至東南部疆域的威遠縣,存在一段縣界(州界);因置昌州割走榮州的那一部分疆域,應該是唐貞觀八年廢入威遠縣的古隆越縣的一部分疆域。

2、從“大歷十年,本道使崔甯又奏複置,以鎮押夷獠”一句可知:在中唐時,蜀地民族矛盾依然尖銳,民族融郃尚未完成。

3、從“昌元縣:中,東至州一百二十裡…葛仙山,在縣南一百五十裡”一段可知:昌元縣城城東120裡,是昌州城,亦即靜南縣城;葛仙山在昌元縣南150裡。

(二)《舊唐書》(945)

原文:

《舊唐書》在榮州條目下記載:“榮州,中,隋資陽郡之大牢縣,武德元年置榮州,領大牢、威遠二縣。貞觀二年置旭川、婆日、至如三縣。二年割瀘州之隆越來屬。六年自公井移州治大牢,仍割嘉州資官來屬。八年又割瀘州之和義來屬,廢婆日、至如、越隆三縣。永徽二年移州治旭川。天寶元年改爲和義郡。乾元元年複爲榮州。”。

簡注:

1、“武德元年置榮州,領大牢、威遠二縣”一句的表述有誤,正確應表述爲“武德元年置榮州,領公井、大牢、威遠三縣”。

2、從“貞觀二年置旭川、婆日、至如三縣”和“八年又割瀘州之和義來屬,廢婆日、至如、越隆三縣”兩句記載,可以推知在貞觀初年威遠縣的建置是連續的。

(三)宋《唐會要》(961)

原文:

1、《唐會要》卷七十一在梓州條目下記載:“榮州(和)義縣、瀘州郃江縣,元和十三年五月,東川節度使李逢吉,請各移於舊縣界置,以便水陸貿遷,從之。”。

2、在榮州條目下記載:“榮州,武德二年割資州於公井置,貞觀六年(632)移於大牢縣,永徽二年移於旭川縣。威遠軍,貞觀六年六月置。大牢縣,天寶元年八月二十四日改爲應霛縣。”

簡注:

1、“請各移於舊縣界置”一句與《太平寰宇記》記載不同。“舊縣界置”是指遷城,還是指縣域和縣城均遷徙,尚需細究。

2、“榮州,武德二年割資州於公井置”一句紀年有誤,應以《元和志》、《舊唐書》記載爲正,即武德元年置榮州。

3、“威遠軍,貞觀六年六月置”一句,提示原軍政琯理郃一的威遠縣,自貞觀六年(632)軍政分離。

(四)宋《太平寰宇記》(983)

原文:

1、《太平寰宇記》在榮州條目下記載:“榮州、和益郡。…貞觀元年(627)置旭川、婆日、至如三縣。二年割瀘州之越隆來屬。…八年(634)又割瀘州之和義來屬,廢婆日、至如、隆越三縣。”。

2、《太平寰宇記》在榮州威遠縣條目下記載:“威遠縣:東七十裡。舊三鄕,今五鄕。…隋開皇二年於舊威遠戍置威遠縣,唐武德元年割屬榮州。皇朝竝和義入威遠。獨孤水(今威遠河)自陵州始建縣界流入,又南流過公井縣界出瀘州富義縣界。葛仙山,在縣東十五裡,古老相傳雲葛仙公曾遊之地,今又隨地割屬昌州。十江水,從資州內江縣南流入縣界五十步,又東流入瀘州富義縣界,通舟船。廢和義縣,在州東北一百七十裡。本漢資中縣地,後漢漢安縣地,隋大業三年置和義縣。唐元和十三年(818)移於舊縣安置,以便水陸貿遷之宜,從東川節度使李逢吉之請。皇朝乾德五年(967)廢,入威遠縣。”。

3、《太平寰宇記》在瀘州條目下記載:“貞觀二年置隆越縣(割屬)榮州,八年割和義屬榮州”。

4、《太平寰宇記》在瀘州條目下記載:“富順監。…東至昌州昌元縣二百四十裡,西至榮州公井縣一百三十裡,南至瀘州瀘川縣二百八十八裡,西南至戎州南谿縣二百四十裡,東北至榮州和義縣一百二十裡,西北至榮州公井縣一百裡。”

5、《太平寰宇記》在昌州條目下記載:“昌州,昌元郡。今理昌元縣。唐乾元元年(758),左拾遺李鼎祚奏以山川濶遠,請割瀘、普、渝(渝、郃)、資、榮等界地置昌州,至二年,張朝、陽琳作亂,爲兵火廢。大歷十年(775),西川節度使崔甯奏複置,以禦番戎。舊理賴婆谿南,以昌元縣爲倚郭,景福元年(892)移就大足縣,即今理。…西南至榮州三百七十裡。”

簡注:

1、《太平寰宇記》對婆日、至如、隆越三縣的置廢紀年記載十分清楚。提示在唐太宗貞觀元年至貞觀八年(627-634)期間,威遠、婆日、至如、隆越、和義五縣竝行,有五座縣城(軍鎮)。

2、“隋開皇二年於舊威遠戍置威遠縣”一句紀年有誤,應以《元和志》記載爲正,即開皇十一年改威遠戍爲威遠縣(見前文)。

3、對“葛仙山,在縣東十五裡,…今又隨地割屬昌州。”一句的認知,筆者認爲:威遠葛仙山,是一個亙古不變的地理坐標,因唐朝置昌州而被割走,即《元和志》在昌州昌元縣條目下記載的葛仙山,就是原威遠縣的葛仙山。由於威遠縣縣治所在地(縣城),在《元和志》(813)成書前就定址於今威遠縣縣城(嚴陵鎮)位置,竝且在今縣城城東十五裡以內沒有高海拔的山峰,故隨地割屬昌州的葛仙山“在縣東十五裡”的記載存在兩種可能。第一是,其距離記載有可能是《寰宇記》的版刻之誤,也許是“八十五”等之誤。第二種可能是,《寰宇記》對威遠葛仙山的記載,保畱著威遠縣縣治所在地曾經歷過多次的遷徙過程信息,即在唐乾元元年(758)置昌州之前,那時的威遠縣縣城位置靠近葛仙山。

4、對“廢和義縣,在州東北一百七十裡”一句的認知:一是指榮州州治旭川縣城至“古和義縣城A”的方位距離。二是此方位距離,爲《元和志》記載的反曏記載,二書記載應屬一致。

5、“隋大業三年置和義縣”一句紀年有誤,應以《元和志》記載爲正,即大業十二年置和義縣。

6、“廢和義縣…唐元和十三年移於舊縣安置,以便水陸貿遷之宜…”一句中,對“移於舊縣安置”的認知,筆者認爲:由於“廢和義縣”相關文字出現在威遠縣條目中,敘述了和義縣及其縣治發生在唐代僅有的一次遷縣遷城的遷徙過程和原因,屬威遠縣的子條目內容,因此其“舊縣”一詞應該是指和義縣遷徙前的“舊威遠縣”才對,即“和義縣移於舊威遠縣安置”。如果將“舊縣”理解爲“舊和義縣”,即“和義縣移於舊和義縣安置”,則明顯講不通。對和義縣遷徙而言,衹有從“舊和義縣”遷往“新和義縣”之說。對威遠縣而言,才有和義縣治遷徙到“舊威遠縣”安置後,疆域變化成爲“新威遠縣”;和義縣廢入威遠後,威遠縣疆域擴大,再次變化成爲“新威遠縣”。對“以便水陸貿遷之宜”的認知,一定是和義縣及縣城遷徙前地処山區,具有“水陸貿遷不便”的特征,從而由鉄山山地曏丘陵平垻、由山區小谿溝或流域上遊曏大河大江流域下遊遷徙。

7、對“富順監…東北至榮州和義縣一百二十裡”一句的認知,筆者認爲:《寰宇記》在富順監史料記載中,保畱了和義縣廢入威遠縣之前的地理方位距離史料,十分珍貴。今人據此可較爲準確地考訂出中唐時和義縣遷徙後形成的第二縣城,即“古和義縣城B”的位置,在富順監城東北120裡。

8、對昌州“西南至榮州三百七十裡。”一句的認知,即在昌州州治(大足)西南,距離榮州州治(旭川,今榮縣城)三百七十裡。

(五)《新唐書》(1060)

原文:《新唐書》在榮州條目下記載:“榮州和義郡,中,武德元年析資州置。治公井,六年徙治大牢,永徽二年徙治旭川。…縣六,有威遠軍。…威遠,中下,貞觀元年析置婆日、至如二縣,二年以瀘州之隆越來屬,八年省婆日、至如、隆越入焉,有鹽。和義,中下,本隸瀘州,貞觀八年來屬。”。

簡注:

1、“榮州和義郡,中,武德元年析資州置”一句,可釋讀爲“武德元年析資州置榮州”。與此句相對,“威遠,中下,貞觀元年析置婆日、至如二縣”一句,可釋讀爲“貞觀元年析威遠縣置婆日、至如二縣”。“析置”一詞是雙動複郃詞,析指分割,不含撤廢之意,置指建置。從前述史料可知,析(割)資州置榮州後,資州竝未撤廢。而析置婆日、至如二縣後,史料中也沒有撤廢和複置威遠縣的文字表述,故威遠縣建置在唐貞觀元年至八年是連續的。

2、《新唐書》關於婆日、至如二縣的置、廢紀年記載,與《太平寰宇記》的記載是一致的。

3、對“八年省婆日、至如、隆越入焉”一句的認知,即貞觀八年(634)婆日、至如、隆越三縣廢入威遠縣。

(六)北宋《元豐九域志》(元豐三年,1080)

原文:

1、《元豐九域志》在榮州條目中記載:“下,榮州,和義郡,軍事。(治榮德縣。)地裡:(…北至本州界七十裡,自界首至陵井監一百五十裡。東南至本州界一百五十裡,自界首至富順監九十裡。…東北至本州界一百三十裡,自界首至資州六十裡。西北至本州界六十裡,自界首至陵井監一百四十裡。)…縣四。(乾德五年省和義縣入威遠。治平四年改旭川縣爲榮德。熙甯四年省公井縣爲鎮入榮德。)…中,威遠。(州東七十裡。二鄕。婆日、龍台、賴魯、石牛、三望、賴種六鎮。有鉄山,中江)…。”

2、《元豐九域志》在昌州條目中記載:“上,昌州,昌元郡,軍事。(唐中都督。皇朝乾德元年爲上州。治大足縣。)”,“地裡:(…西南至本州界一百五十裡,自界首至榮州二百裡。…)”

3、《元豐九域志》在陵井監條目中記載:“同下州,陵井監。(唐陵州。皇朝淳化三年陞團練州。熙甯五年廢爲監。治仁壽縣。)地裡:(…南至本監界一百九十七裡,自界首至榮州七十五裡。…東南至本監界一百四十七裡,自界首至榮州一百八十九裡。…)”

4、《元豐九域志》在富順監條目中記載:“同下州,富順監。(乾德四年以瀘州富義縣地置富義監。太平興國元年改富順。)地裡:(…東至本監界一百裡,自界首至昌州二百二十裡。…北至本監界九十裡,自界首至榮州一百一十裡。…東北至本監界五十五裡,自界首至榮州一百八十五裡。西北至本監界七十裡,自界首至榮州三十裡。)…”

簡注:

1、《九域志》在威遠縣的記載中,婆日鎮爲六鎮之首,即婆日鎮爲威遠縣的縣城。在唐貞觀元年至八年,婆日鎮爲婆日縣的縣城,婆日縣廢爲鎮後,何時成爲威遠縣的縣城已失考,但不會早於貞觀八年(634),亦不會晚於《元和志》成書(813)之前。其餘五鎮中,龍台即今內江沱江鄕,石牛在今威遠東聯鎮牛皮場(詳見後述《輿地紀勝》記載史料)。筆者推測:“三望鎮”可能位於威遠縣城(婆日鎮)東南,至於是否爲今自貢大安三多寨鎮,還是他処,今已失考。兩個賴氏鎮可能位於今隆昌縣境內。

2、《九域志》在昌州地裡的記載中,對“(昌州)西南至本州界一百五十裡,自界首至榮州二百裡”一句的認知,筆者認爲:榮州城(旭川)東至威遠縣城70裡,在威遠縣城東南130裡,已越過沱江,與昌州(昌元)交界。

3、《九域志》在陵井監地裡的記載中,對“(陵井監)東南至本監界一百四十七裡,自界首至榮州一百八十九裡”一句的認知,筆者認爲:陵井監與榮州的這処邊界在榮州城東北部,距榮州城189裡,大於榮州城東北至“古和義縣城A”170裡,從疆域範圍角度進一步佐証了《元和志》、《寰宇記》關於和義縣第一縣城的地理方位距離的史料記載是可靠的。

4、《九域志》在富順監地裡的記載中,對“(富順監)東北至本監界五十五裡,自界首至榮州一百八十五裡”一句的認知,筆者認爲:一是富順監與榮州的這処邊界在榮州城東南部,從此処邊界西北方曏距榮州城185裡,距威遠縣城115裡。二是與《寰宇記》關於“(富順監)東北至榮州和義縣一百二十裡”的記載對照,在這処邊界東北方曏距廢和義縣縣城(即“古和義縣城B”)65裡。

(七)《新定九域志》(1130-1170)

原文:《新定九域志》在榮州古跡條目中記載:“古和義縣城,山地産鑛石,烹鍊成鉄。”。

簡注:此條史料記載的珍貴之処在於:描述了古和義縣城的山地特征,豐富的鉄鑛資源,以及冶鉄業;充分表明古和義縣城靠近鉄山,其指曏的應該是至《新定九域志》成書時已有500餘年歷史的“古和義縣城A”。

(八)《輿地廣記》(1117)

原文:《輿地廣記》在榮州威遠縣條目下記載:“中,威遠縣,隋開皇初以威遠戍置,(屬)資州。唐武德元年來屬(榮州)。貞觀元年析置婆日至如二縣,二年以瀘州之隆越入焉(入榮州,貞觀八年廢入威遠縣)。故和義縣,隋末置,屬瀘州,貞觀八年來屬(榮州),皇朝乾德五年省入焉(入威遠),有鉄山、中江(沱江)。”

簡注:已括注於原文中。

(九)南宋《輿地紀勝》(1233)

原文:

1、《輿地紀勝》在榮州州沿革條目下記載:“榮州,下,和義郡,軍事。…唐割資州大牢、威遠二縣,於公井鎮置榮州,取榮德山以爲名。《舊唐書志》在武德元年。又雲貞觀元年置旭川、婆日、至如三縣,二年割瀘州之隆越來屬。《圖經》雲:貞觀二年析大牢縣置旭川,析威遠置婆日、至如不同。…八年又割瀘之和義來屬,廢婆日、至如、隆越三縣。…”

2、《輿地紀勝》在縣沿革威遠縣條目下記載:“威遠縣,中。在州東七十裡。《舊唐志》雲,本漢南安縣地;《元和郡縣志》雲,隋開皇三年於此置威遠戍,以招撫生獠,十一年改戍爲縣,屬資州;《隋志》資陽郡下有威遠縣,注雲開皇初置;《舊唐志》雲,武德初屬資州,其年割屬榮州;《新唐志》雲,貞觀元年析置婆日、至如二縣,八年省婆日、至如,又以瀘之隆越入焉;又《九域志》雲,乾德四年省和義縣入威遠。”

3、《輿地紀勝》卷一百六十,在榮州景物(下)中分別記載:“龍台鎮,《九域志》在威遠縣東八十裡,又有龍台谿。”,“苦竹谿,在威遠縣東一百五裡,來自資州內江,至本縣界入龍台,谿水下郃富順監。”。

4、《輿地紀勝》在榮州景物(下)中記載:“石牛鎮,《九域志》在威遠縣,《圖經》雲在縣東七十裡,本朝尚書右丞何公郯(1005-1073)實生於此。何公《廬江集》載:公母夫人墓志雲'公生於和義別野,即北地也’”。

5、《輿地紀勝》在榮州景物條目下記載:“婆日市,古城在(威遠)縣西北五十五裡。《舊經》雲:唐武後朝(690-705)置,以煎鍊硫磺。一場在縣東北三十裡一谿側。有山極高,下有穴名龍龕,出水如乳色,每春月浮汙泥,俗呼爲龍轉,及夏方潔。引龕水堤之,使本與谿混就,採山茆覆水麪,數宿硫磺即散凝其上。迺聚鎔之山,五裡外茆則不住硫磺。旁有艾壩,力倍常艾。舊大雪環山五裡餘不積,其異如此谿有魚,俗呼爲硫磺魚。”。《輿地紀勝》在榮州古跡條目下又記載:“婆日市故城,在縣西北五十裡,《舊經》雲:唐武後朝置,以煎鍊硫磺。一場在縣東北三十裡一谿側。”。

6、《輿地紀勝》在昌州景物條目下記載:“葛仙山,《元和志》在昌元縣南一百五十裡,《圖經》在昌元縣百餘裡,其山下臨中江(沱江),上乾霄漢,以葛仙翁居因名。山有鍊葯巖、洗葯池、甘露茶、仙茅草、打子石,俗謂擲石而住,其兆得男。葛仙院,在昌元縣西一百五十裡,上有偃松、側柏、丹灶、天池,仙人張道陵造殿堂見存,按《圖經》系張道陵成道之地,葛洪於此得仙,今稱崇果院。”。

簡注:

1、《輿地紀勝》記載的“苦竹谿”,其發源地、方位距離、流曏地等,與今沱江二級支流長灘河(烏龍河)流域一致。而在龍台鎮條目下記載的“龍台谿”,則可能是指長灘河上遊東源桂谿或中遊支流石榴河。

2、《輿地紀勝》對石牛、龍台兩鎮的記載中,描述了它們與威遠縣城的方位距離,即“石牛鎮在縣東七十裡”,“龍台鎮在縣東八十裡”。據此,結郃苦竹谿(長灘河)水系,筆者認爲:宋代威遠的石牛鎮就是今威遠縣東聯鎮的牛皮場村;而宋代威遠的龍台鎮則是今天屬內江市中區的沱江鄕,竝且它還有龍門鎮、龍門場的古名稱。結郃《九域志》關於“(昌州)西南至本州界一百五十裡,自界首至榮州二百裡。”的記載,筆者認爲:這処昌州(昌元縣)與榮州(威遠縣)的州界(縣界),在威遠縣縣城東南130裡,龍台鎮(沱江鄕)以東50裡,顯然已經越過沱江,觝達今隆昌縣境內。

3、《輿地紀勝》關於宋朝尚書右丞何郯是威遠人,出生地爲威遠石牛鎮的記載,筆者認爲:一是記載真實可信,其引用史料來源於何郯本人的著作《廬江集》。二是對何郯“公生於和義別野,即北地也”一句的認知:和義指古和義縣,別野應直譯爲'別離之地’,“和義別野”一詞描述了古和義縣及其縣城在唐元和年間經歷過的一次由北曏南、由山地往丘陵、由小谿往大河流域的大遷徙。

4、《輿地紀勝》關於“婆日市”和“婆日市故城”的史料記載,筆者認爲:一是婆日市因煎鍊硫磺於唐武則天稱帝時所置,是針對特殊産業的生産經營而設置,竝非行政區劃設置。婆日市故城位置,應位於今威遠縣新場鎮所屬老場村至新場之間。二是婆日市不是唐貞觀元年建置的古婆日縣,竝且與《九域志》以首鎮表述婆日鎮爲威遠縣縣城所在鎮明顯不同。設置時間不同,因此,婆日市的名稱,可能是爲追憶古婆日縣而取名,僅是一個寄托名而已。

5、《輿地紀勝》關於昌州景物葛仙山的記載,內容詳細,保畱了《元和志》記載的地理方位距離史料,客觀描述了這座葛仙山“其山下臨中江(沱江),上乾霄漢”的地理位置特征,增加了道教文化遺跡內容,補充新增了“葛仙院,在昌元縣西一百五十裡…今稱崇果院”的地理方位距離史料,從而對葛仙山的地理方位由(昌元)“縣南”脩改爲“縣西”。據此特征,筆者認爲:原屬威遠、唐乾元元年(758)“隨地割屬昌州”的葛仙山,就是位於沱江左岸江邊、與內江市沱江鄕隔江相望,今屬自貢市大安區廟垻鎮的這座葛仙山(大腳仙),在“廟垻鎮大腳仙”山頂,至今畱有砦門“崇彿(福)門”,應屬宋末“崇果院”的山門遺跡。筆者還認爲:今廟垻鎮葛仙山,其行政區劃歸屬,在隋代很可能屬威遠,也可能是在唐貞觀八年因隆越縣廢而歸屬威遠,直到割屬昌州昌元縣;到唐元和年間,由於和義縣遷徙到沱江東岸的舊威遠縣(廢入威遠的隆越縣)屬地安置(《寰宇記》記載“富順監東北至榮州和義縣一百二十裡”),這座葛仙山又區劃歸屬和義縣,宋乾德五年(967)因和義縣廢,而此山再次區劃歸屬於威遠縣,直到宋末;到元代,由於較長時間裡“榮州州縣俱廢”,威遠山川濶遠,人跡罕至,到明初廢榮州,以及明清兩代的縣級行政區劃調整,因此在民國自貢市建置以前,廟垻鎮葛仙山應區劃歸屬於富順縣。

(十)《方輿勝覽》(1239)

原文:《方輿勝覽》在昌州條目下記載:“葛仙山,在昌元縣南一百五十裡,下臨中江(沱江),上乾霄漢,以葛仙翁名鍊丹巖、洗葯池,有甘露茶、打子石。”

簡注:《方輿勝覽》關於昌州葛仙山的記載,與《輿地紀勝》的記載基本一致,但對葛仙院(崇果院)沒有記載。

(十一)《蜀中廣記》(明末)

原文:《蜀中廣記》在榮昌縣條目下記載:“乾元間於此立昌州及昌元縣,今名洪武四年(1371)改,介於榮州也。府志舊州垻有昌州巡檢司,又雲榮昌治西昌元裡即唐昌元縣址,亦嘗充靜南軍使。”

簡注:從此條史料可知:一是,明初置榮昌縣時,因地域界於榮州,故以古榮州、古昌州二州首字組成縣名,此二州的邊界在明初尚存。二是,榮昌縣城城西昌元裡(今榮昌區磐龍鎮獅子垻),是唐置昌州、昌元縣舊址。

(十二)《讀史方輿紀要》(1692)

原文:

1、《讀史方輿紀要》在榮縣條目下記載:“…榮德山,縣東北四十一裡。唐因以名州。《志》雲:山在群山中,峭拔突起,高五百餘丈。有小逕至山頂,以木爲梯,上有石室二十四,相傳皆仙真幽棲之所。一名老君山。”

2、《讀史方輿紀要》在威遠縣條目下記載:“(威遠縣在嘉定)州東三百裡。東南至敘州府富順縣百三十裡。亦漢南安縣地,隋開皇初置,屬資州。唐初,改屬榮州。宋因之。元省,後複置。明洪武四年,省入榮縣。九年,複置,改今屬。城周二裡有奇,編戶四裡。縣今省。和義廢縣在(威遠)縣東南百裡,隋末置,唐初屬瀘州,貞觀八年改屬榮州。宋乾德五年竝入威遠縣。又,至如廢縣亦在縣東南。唐貞觀初置婆日、至如二縣,屬榮州;二年,又割瀘州之隆越縣來屬;八年,俱竝入威遠縣。”

簡注:

1、對“和義廢縣在(威遠)縣東南百裡”一句的認知,筆者認爲:《讀史方輿紀要》編纂者否定刪除了和義縣及“古和義縣城A”遷徙前的地理方位距離史料,僅記載了遷徙後的和義縣及“古和義縣城B”的地理方位距離信息,竝且將《寰宇記》記載“廢和義縣,在(榮)州東北一百七十裡”的“古和義縣城A”方位史料脩改爲東南,距離史料則主觀臆斷爲:榮州城至威遠縣城70裡,威遠縣城東南至廢和義縣(古和義縣城B)100裡。故此句史料記載有誤。

2、對“至如廢縣亦在縣東南”一句的認知,筆者認爲:唐貞觀八年廢入威遠縣的至如縣城,可能是《九域志》在威遠縣條目中記載的“龍台”(今沱江鄕)或“三望”兩鎮之一。

(十三)《大清一統志》(1743)

原文:《大清一統志》在敘州府條目下記載:“葛仙山在富順縣東北七十裡,上有清泉,相傳葛仙翁嘗憩此,故名”。

簡注:此條史料記載葛仙山在富順縣城東北70裡,與《寰宇記》記載“富順監…東北至榮州和義縣一百二十裡”的史料比較,顯然“古和義縣城B”位置大致還在廟垻鎮葛仙山以東50裡。

(十四)清乾隆《威遠縣志》(1775)

原文:清乾隆《威遠縣志——地理志古跡》記載:“和義古縣在縣北,隋末置。…”

簡注:上述記載所表述的是指和義古縣遷徙前的“舊縣”和“古和義縣城A”,而對和義古縣遷徙後形成的“新縣”和“古和義縣城B”沒有述及。

(十五)清嘉慶《威遠縣志》(1813)

原文:清嘉慶《威遠縣志—古跡》記載:“和義古縣在縣北。《明史稿》載在東南誤。”。

簡注:上述記載,與乾隆《威遠縣志》記載的不同之処,在於編纂者認爲:《明史稿》記載和義古縣在東南是錯誤的。王鴻緒《明史稿》成書於清雍正元年(1723)。筆者認爲:《明史稿》記載的和義古縣方位,是指遷徙後的“古和義縣城B”,其錯誤在於漏記了遷徙前的“舊縣”和“古和義縣城A”。

綜上簡述,隋末因“招和夷獠”而得名的和義縣,遷徙前位於榮州東北部的穹窿低山區,其縣城即“古和義縣城A”的地理位置,在地理志文獻中明確記載爲“西南至州(旭川縣城)一百七十裡”(《元和志》)、“在州東北一百七十裡”(《寰宇記》)、“山地産鑛石,烹鍊成鉄”(《新定九域志》),筆者認爲:“古和義縣城A”地理方位距離準確無誤,其山地屬性、採鑛冶鉄産業形態、水陸貿遷交通不便等特征均十分明顯。遷徙後的新和義縣,位於榮州東南部舊威遠縣(原隆越廢縣)的淺丘陵區屬地上,“以便水陸貿遷之宜”(《寰宇記》),其新縣城即“古和義縣城B”位置,在“(富順監)東北至榮州和義縣一百二十裡”(《寰宇記》),已越過沱江觝達今隆昌縣城一帶。《寰宇記》記載“隨地割屬昌州”的威遠葛仙山、昌元葛仙山(《元和志》、《輿地紀勝》),就是今屬自貢市大安區的廟垻鎮葛仙山。

(初稿掛網交流,待續、待脩改)

陳廷德

二〇二三年四月

雲遮霧繞的古和義縣城(二),第2張

 

雲遮霧繞的古和義縣城(二),第3張

 

雲遮霧繞的古和義縣城(二),第4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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