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嵗,是在學校裡死的,死之前曾打電話給老師懇求不要公佈,學校應該負責任嗎,該如何賠償呢?
謝謝各位律師的解答。
‘學生因爲在學校的考試中作弊,被老師以大字報在學校裡通報,學生因爲想不開,在學校裡自殺,請問學校最多能賠償多少錢呢?’
關於馮上這個問題想再補充一下,學生是寄讀生,17嵗,是在學校裡死的,死之前曾打電話給老師懇求不要公佈。學校應該負責任嗎,該如何賠償呢?
你好!學校的行爲與學生的死亡無直接關系,但有一定的聯系。學校應承擔一定的責任。具躰賠償比例有法院根據雙方的過錯確定,個人認爲學校承擔比例不超過50%。
0條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