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應如何解決?,第1張

我婚前自己貸款買了一套住房,因感情不和結婚六年後協議離婚,同意孩子和住房歸女方,女方同意等房屋過戶到她名下後給我4萬.現在所有手續都以過戶到女方但女方以我戶口沒遷走爲理由不給錢.因我現在沒有落戶地,請問我現在應如何解決.

位律師廻複

女方顯然屬於違約,如果協商不成,可以進行訴訟。要求對方支付40000元補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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