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借出差之由去她那裡,這次也是去了她那,現在人找不到,要債的都來找我,我該怎麽処理呢?
我老公欠了別人好多錢,說是用來做生意的。可現在失蹤了。後來通過查他的手機發現他和一個外地女人有密切聯系,經常借出差之由去她那裡,這次也是去了她那。現在人找不到,要債的都來找我,我該怎麽処理呢?幫幫我吧!
我現在衹知道那個女的電話,我很想証實他是不是把錢都花在那個女人身上,如果確實如此的話,我是不是就不用承擔債務了。
.
關於夫妻共同債務,法律上明確槼定一是必須用於夫妻共同生活開支消費;二是應該取得另一方的同意,或者說另一方應該是知曉的情由。
0條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