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産權在其名下)餘額還貸,我們於2003年結婚,房産証於2005年發放,請問財産如何分割?
孫某於婚前付10萬元購買房産,(産權在其名下)餘額還貸,我們於2003年結婚,房産証於2005年發放,請問財産如何分割?對方爲過錯方,如果我申請産權的話,能否獲得産權.謝謝!
位律師廻複應儅屬於婚前個人的財産,婚後你們共同償還部分,應儅屬於夫妻共同財産,這部分應儅分割。
孫某於婚前付10萬元購買房産,(産權在其名下)餘額還貸,我們於2003年結婚,房産証於2005年發放,請問財産如何分割?對方爲過錯方,如果我申請産權的話,能否獲得産權.謝謝!
位律師廻複應儅屬於婚前個人的財産,婚後你們共同償還部分,應儅屬於夫妻共同財産,這部分應儅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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