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由於人員不夠,領導要求每周一天休息,是否可以爭取加班費,如果可以那加班費應該怎麽算?
我現在所在的單位每周原來有兩天休息,現在由於人員不夠,領導要求每周一天休息,是否可以爭取加班費,如果可以那加班費應該怎麽算.
位律師廻複每天不超過8小時,周不超過40小時工作制。超過的一般按2倍計算,法定假按3倍計算。
我現在所在的單位每周原來有兩天休息,現在由於人員不夠,領導要求每周一天休息,是否可以爭取加班費,如果可以那加班費應該怎麽算.
位律師廻複每天不超過8小時,周不超過40小時工作制。超過的一般按2倍計算,法定假按3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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