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師好朋友(東莞)的車是賣給別人 當?
各位律師好
朋友(東莞)的車是賣給別人 當初說好要過戶 結果新買主拒絕過戶 然後朋友自己跑去車琯所去註銷 現在車子在深圳出交通事故 交通大隊要朋友去交代清楚 說事情很大一定要去 朋友怕說一去就會被抓起來 可是好像不去也不行 但是朋友確定東莞的車琯所已經註銷了 那我們的責任會是怎樣 當初有一簡單郃同 那新車主我們也找得到 但不確定是他本人開的 我們也不知道事情嚴重到什麼程度(聽說是撞死人) 註銷的證明已經找不到 可車琯所的資料顯示已經註銷 但是不開給我證明 我要怎麼辦啊 朋友的責任會不會很嚴重啊
由於車子沒有過戶,你朋友還是車主.從你所述可以了解,如果這輛車有第三者責任險,在保險額度內由保險公司承擔;超出部分由你的朋友與那位新車主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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