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到相關機關辦理遺失手續,那他有責任嗎,如辦了,銀行又怎能用這個身份証爲騙子開戶了?
騙子用別人遺失的身份証在銀行開戶,且在交易後的同一天,在不同銀行,分別提取的現金,共計人民幣30萬。導致受騙損失無法追廻。請問:1、開戶時,銀行不需核對人與身份証是否相符嗎?大額提現,不需提供代取款人的身份証嗎?一天內同一存折,能同時取現30萬元嗎?雖說不在同一銀行,但同一天,且同一帳戶呀?這樣銀行該承擔什麽樣的責任?2、如果原身份証遺失人,沒有到相關機關辦理遺失手續,那他有責任嗎?如辦了,銀行又怎能用這個身份証爲騙子開戶了?
位律師廻複如果銀行有責任的,銀行需爲自己的過錯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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