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我可以要求公司爲我補齊沒有交納的保險嗎?
我於2004年8月與公司簽定勞動郃同,爲期5年。儅時簽定的工資是1100元/月,在2005年工資加到了2000元/月。從2004年8年到2005年5月,沒有給我交納保險。後來在我的要求下從2005年6月開始交納。現在公司在沒有任何理由的情況下也沒有經過協商把我工資降到了1100元。請問:
1。公司的這種做法是否違反了勞動法,我該怎麽辦?
2。現在我可以要求公司爲我補齊沒有交納的保險嗎?
兩條不一樣嗎?!
我於2004年8月與公司簽定勞動郃同,爲期5年。儅時簽定的工資是1100元/月,在2005年工資加到了2000元/月。從2004年8年到2005年5月,沒有給我交納保險。後來在我的要求下從2005年6月開始交納。現在公司在沒有任何理由的情況下也沒有經過協商把我工資降到了1100元。請問:
1。公司的這種做法是否違反了勞動法,我該怎麽辦?
2。現在我可以要求公司爲我補齊沒有交納的保險嗎?
兩條不一樣嗎?!
0條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