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錢是國家支付還是單位,如果他們不與理睬,我們應該採取怎樣的措施?
你好!
我的父親是一名道班工人,在上班時間從事道路作業工作時,被迎麪而來的一輛小型貨車撞到,該司機負全責,我的家庭成員有:媽媽[44嵗],我[22],妹妹[13],還有一個嬭嬭,[87嵗],現單位給與我們的補償有:給我安排一份工作,給我妹妹補助,每個月170元,直到18嵗,我母親要到50嵗以後才有藝術補助,也是每個月170,我什麽補助都沒有,還有就是喪葬費[6個月工資],撫賉金[20月工資],除此之外就沒有了。
請問:他所在的單位[事業單位],對我們有什麽些特殊照顧?這算不算因公殉職?單位應該有哪些賠償?單位能不能給我們48到60個月的補償金?這些錢是國家支付還是單位?如果他們不與理睬,我們應該採取怎樣的措施?
能說說你父親被“撞到”後的情況及傷情嗎?有等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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