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不是一無所有啊,我下麪應該怎樣做,才能對自己有個保障啊?
我家的房子是婚前老公家一次性借款買的,但是裝脩的時候我出了一萬元裝脩;還出了一萬元買了家居電氣;結婚時,他家沒出錢,我出了5萬元結婚費用,但是收禮收了5萬元給我了(其中他家親朋20000,我家30000);結婚後,我用收來的禮金幫他家還了幾萬元買房時的借款,但是沒有寫條子。
現在的情況是房子産權証上沒有我的名字,那麽我出的錢,是不是如果我們離婚的話,我是不是一無所有啊?
我下麪應該怎樣做,才能對自己有個保障啊?
從您的表述看,該房産屬於他的個人財産,尋找您的使用費用的証據,可以獲得該房産的分配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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