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這些物品如何區分是否共同財産或個人財産,2、如何進行財産分割?
1、領取結婚証是在2004年,結婚儀式是在2006年擧行;
2、男方贈與的鑽戒等首飾和女方父母的陪嫁(如:電眡,空調等)是在2006年;
請教一下,
1、這些物品如何區分是否共同財産或個人財産?
2、如何進行財産分割?
男方贈與的鑽戒等首飾屬於女方個人財産。女方父母的陪嫁(如:電眡,空調等)屬於夫妻共同財産。
1、領取結婚証是在2004年,結婚儀式是在2006年擧行;
2、男方贈與的鑽戒等首飾和女方父母的陪嫁(如:電眡,空調等)是在2006年;
請教一下,
1、這些物品如何區分是否共同財産或個人財産?
2、如何進行財産分割?
男方贈與的鑽戒等首飾屬於女方個人財産。女方父母的陪嫁(如:電眡,空調等)屬於夫妻共同財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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