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跟他談他俱然啞口無然,請問我們應該怎麼辦呢?
謝律師:您好!
在這裡我有一個問題想請教一下您,我姐夫於2007年2月10日14時在廠裡被帶鋸鋸斷了在手食指的前一節(大概2公分左右)。事發後老板送他們到醫院治療,但是老板是掛用別人的名字入院治療,治療當中並沒有打斷掉的那一節接起來,現在基本上已經康復了。但可憐的是那食指比任何一個手指都要短了,使用起來非常不方便。我們現在就要求老板給我們一點補償,我們跟他談他俱然啞口無然!
請問我們應該怎麼辦呢?希望您能幫幫我!
祝:
萬事如意!
小林
2007年3月14日
先申請工傷認定,進行勞動能力鋻定,再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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