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丈夫的婚姻是雙方父母的意思,結婚後一直沒有感情。婚後一年多,丈夫嚴重早泄,最近查出不能生育。我決定離婚。
房子是婚前男方買的,婚後丈夫與別人郃開公司,法人用了我的名字,還有結婚時的彩禮,嫁妝,請問財産該如何分配。另外,如果他知道我要離婚,故意使公司虧空,我該怎麽防範(我對公司的事不清楚)
位律師廻複我建議在你確定離婚前先委托律師查請公司的情況,如盈利就先保全。如虧損就不談,省得也要你承擔責任,對其它財産衹要是婚後的就可以平均分,我所有專業律師,願爲你服務,請和我聯系好嗎?如我不在線時,有事請隨時發短信到我手機好嗎?13151615675,0514-7179368,QQ:429197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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