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2年我把學生証借給了別人買移動卡,但是遇人不淑,那個人欠費400多,2006年12月移動公司給我打電話催繳,原來欠費加上滯納金一共2000多元;
2。但是這個號碼已經又被賣了出去,現在一個陌生人在使用,移動讓我拿著身份証去登記,我應該怎麽辦?3532.html" class="superseo">是否應該繳費呢?
3。話費詳單我想應該拿不到了,因爲別人已經在使用了,我該怎麽辦?
位律師廻複你可以以不儅得利爲由起訴用你學生証買卡的人,要求其返還你墊支的話費.既然卡號已經轉賣,而你又沒有辦理過戶手續,你可以到移動公司申請注銷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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