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男方不同意怎麽辦呢,可不可以直接在女方這邊辦理單方離婚呢?
我朋友和他是在2003年結婚的婚後不久就因工作兩人分開了。結婚登記是在女方家這邊辦理的(浙江麗水縉雲)男方是西安人。因爲長期不在一起感情越來越淡,去年女方提出離婚男方不同意(在結婚期間南方也沒盡到做丈夫的責任從沒給過女方一分家庭費用而且還叢女方這邊拿走一部分錢)現在還沒有孩子。先如果要起訴離婚的話要到那裡辦理呢?如果男方不同意怎麽辦呢?可不可以直接在女方這邊辦理單方離婚呢?
位律師廻複如果要起訴離婚,應該在男方所在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是否判決離婚,有法院根據情況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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