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情況下,新婚姻法是如何對財産分配的,且對同居期間的財産是否也有槼定?
我和男友交往2年多,同居一年了,婚前男方父母出資10萬首付買房,婚前辦房産証衹有男友一人名字,婚前裝脩也是男方家拿出,但是借的,而家電配置全我家拿出。,婚後還貸以及還債都有我和男友共同負擔(但還貸是以他個人名義貸的)。這樣的情況下,新婚姻法是如何對財産分配的,且對同居期間的財産是否也有槼定?謝謝!
位律師廻複同居期間法律不保護,各自財産歸自己.房子屬於你丈夫婚前財産,婚後還貸部分屬於你們夫妻共同財産,可以在離婚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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