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說98年的、有說99年的,又有說2003年的,到底是哪一年,我真的糊塗了,國家沒有槼定嗎?
律師老師您好!
我於1995年考上了全日制大專,於1998年8月份畢業,畢業之後在一家企業試用了半年,試用期間未交養老保險;於1999年2月份跳槽到了另一家企業上班,企業於1999年2月份開始給我交養老保險,於2003年4月份考上了事業單位,請問老師,我於1998年8月份以後的試用期是否算工齡。事業單位的工齡應該從哪一年算起?
非常感謝各位律師老師的解答,因爲各位解答的不太一致,我也糊塗了,有說98年的、有說99年的,又有說2003年的,到底是哪一年,我真的糊塗了!國家沒有槼定嗎?
應是1999年,你一定要把99年後公司的保險和事業單位的對接起來,否則很難認定是99年開始記工齡。人事档案在你的公司和事業單位之間必須對接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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