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可以老公寫一個以後就算離婚房屋也是我的這樣的東西,然後去公証這個東西,這樣是不是會省錢呢?
我和老公結婚後,娘家出首付給買了一套房,按揭要我們自己還。房屋所有權是我。因怕以後婚姻出現問題時會有麻煩,現在我想知道怎麽樣才能省錢的把房屋公証在我名下,以後就算出現婚姻危機也不會因房屋問題産生不必要的麻煩?
也就是說我們要公証的話需要什麽手續,可不可以老公寫一個以後就算離婚房屋也是我的這樣的東西,然後去公証這個東西?這樣是不是會省錢呢?
父母贈與的部分應明確說明是單獨贈與女方的才是個人財産,夫妻婚姻期間共同還款的屬於共同財産,除非雙方有特別約定的。如雙方可以協商應辦理個財産約定的公証和律師見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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