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該承擔什麽責任,2、還有我的駕駛証會不會被吊銷,3、還有車主應該負什麽責任?
我是上個月在山東出了一次交通事故,我被交通部門認定爲全部責任,然而我開的車老板也每有買保險,傷者家屬要十萬才肯私了,但我我們和車主給了傷者家屬四萬了,還有車現在也在山東那邊,然而現在傷者家屬把我們兩家給起訴了,我們也賠不起那麽多的錢,那邊法院好像也要來人了,說和我們這邊見見麪,請問法院會怎麽判?
1、我該承擔什麽責任?2、還有我的駕駛証會不會被吊銷?3、還有車主應該負什麽責任?
建議你委托律師代理訴訟,積極應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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