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我們已經登記好了,如果這種情況下,我和我男朋友分手,男方給女方家的財物如何処理?
我和我男朋友已經訂婚,且男方家已經給我們女方家禮金和財物了。但由於我和我男朋友感情還是有問題的,所以想請問律師:如果我在這種男方已經在財物上給了女方的情況下,還有我們已經登記好了。如果這種情況下,我和我男朋友分手,男方給女方家的財物如何処理?謝謝。
位律師廻複如果已經登記結婚但未共同生活,那麽離婚時男方可要求返還彩禮。
我和我男朋友已經訂婚,且男方家已經給我們女方家禮金和財物了。但由於我和我男朋友感情還是有問題的,所以想請問律師:如果我在這種男方已經在財物上給了女方的情況下,還有我們已經登記好了。如果這種情況下,我和我男朋友分手,男方給女方家的財物如何処理?謝謝。
位律師廻複如果已經登記結婚但未共同生活,那麽離婚時男方可要求返還彩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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