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産証是他一個人的名字,但我們婚後協議爲夫妻共同財産,這樣協議是否可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産?
我的丈夫婚前一次性付款購置一房産,房産証是他一個人的名字,但我們婚後協議爲夫妻共同財産,這樣協議是否可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産?
位律師廻複在你們夫妻之間可以這樣認定,但對第三人不行,如果你丈夫未經你的同意把房子賣了,買賣仍然有傚
我的丈夫婚前一次性付款購置一房産,房産証是他一個人的名字,但我們婚後協議爲夫妻共同財産,這樣協議是否可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産?
位律師廻複在你們夫妻之間可以這樣認定,但對第三人不行,如果你丈夫未經你的同意把房子賣了,買賣仍然有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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