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現在父親再婚情況來看,這個遺書起法律作用嗎,這個方法可以嗎,3,還有其它方法嗎?
99年我父母離婚,01年用父親的工齡在廠裡買的廠家屬院的房子,錢是我出的,房産証是我父親的名字,04年父親又再結婚了。這個房子父親也答應給我,但是衹說不做等於沒說。
1。我該怎麽辦?
2。我在想這樣可以吧?現在讓父親寫個遺書,內容不知道怎麽寫,也不知道格式(知道的話請告訴我),大概就是房子歸我。以現在父親再婚情況來看,這個遺書起法律作用嗎?這個方法可以嗎?
3。還有其它方法嗎?這些方法的程序,步驟,費用也請告訴我。
謝謝了!
下列方法均可選擇:1\讓你父親寫個借條2\讓你父親辦理贈與手續,將房子過戶給你3\讓你父親將房子形式上買賣給你4\讓你父親立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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