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家也騙了38000加金器,也可以証明彩禮是索要的,如果判,我要的到嗎?
我和老婆2006年12月4日結婚,結婚5天將一部分東西拖走。2007年正月初九分居,生活83天。第一次3月27日起訴離婚,因爲我不同意判決不離婚。第二次11月8日又起訴離婚。一是要離婚,二是啊分財産。請問我可以要廻彩禮嗎?我有証據証明她是騙婚的,前一家也騙了38000加金器,也可以証明彩禮是索要的。如果判,我要的到嗎?
位律師廻複有証據証明她是騙婚,報警処理
我和老婆2006年12月4日結婚,結婚5天將一部分東西拖走。2007年正月初九分居,生活83天。第一次3月27日起訴離婚,因爲我不同意判決不離婚。第二次11月8日又起訴離婚。一是要離婚,二是啊分財産。請問我可以要廻彩禮嗎?我有証據証明她是騙婚的,前一家也騙了38000加金器,也可以証明彩禮是索要的。如果判,我要的到嗎?
位律師廻複有証據証明她是騙婚,報警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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