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公司老板沒做什麽表態,二期手術及現在的休息期間的費用及複查費應怎麽?
本人在2007年08月24日在外施工出事。經崑山市第一人民毉院診斷爲三度雙手右大腿電擊傷。
經治療在10月25日出院,因右手食指伸直肌腱切除導致不能伸直,需3個月後做2次手術治療。
因在出事故前公司沒與本人簽訂勞動郃同與保險,後因事故補辦,未經本人簽字代辦的郃同與保險。<日期提前爲8月21日> 現出院後公司將帶簽郃同的名字塗改要本人在簽。請問是否要簽字。?
現公司老板沒做什麽表態,二期手術及現在的休息期間的費用及複查費應怎麽?
公司買了工傷保險的,可以要求公司賠償,沒有買工傷保險的,可以要求公司賠償,不給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者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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