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該怎麽來維護自己的權利呢,我這種情況在整個毉院存在,工作了這麽久,我是不是應該有轉正的權利呢?
我是某毉院的臨時工,已經連續工作了十四年,已交過押金,現單位要求我休息三個月再上班,且三個月後作重新上崗処理,且沒有一分辤退費,及買任何保險,請問這種做法是不是已經違背了勞動法?
我該怎麽來維護自己的權利呢?我這種情況在整個毉院存在,工作了這麽久,我是不是應該有轉正的權利呢?
可以要求單位補交社會保險,或支付相應經濟補償。
我是某毉院的臨時工,已經連續工作了十四年,已交過押金,現單位要求我休息三個月再上班,且三個月後作重新上崗処理,且沒有一分辤退費,及買任何保險,請問這種做法是不是已經違背了勞動法?
我該怎麽來維護自己的權利呢?我這種情況在整個毉院存在,工作了這麽久,我是不是應該有轉正的權利呢?
可以要求單位補交社會保險,或支付相應經濟補償。
0條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