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會判決離婚呢,還是說會再次判決不予離婚呢,如若判決不予離婚,是否還需再等上半年呢?
離婚訴訟法官應儅調解,如調解不成則根據雙方的証據判決準予離婚或不準離婚,如判不準離婚則原告應在6各月後在起訴,那是一般會準予離婚。 這是對原告來說的,對被告則不限制,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被告在第一次判決不離的情況下隨時可以起訴離婚;想諮詢下如果下次由被告提出離婚訴訟,法院是否會直接判決離婚嗎?還是得再次調解呢?如若調解不成,是否會判決離婚呢?還是說會再次判決不予離婚呢?如若判決不予離婚,是否還需再等上半年呢?
位律師廻複被告起訴,一般會判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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