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不應該補償我這十一個月來的加班工資嗎,我現在還沒有簽名,我應該怎麽辦?

工廠不應該補償我這十一個月來的加班工資嗎,我現在還沒有簽名,我應該怎麽辦?,第1張

律師好:
    我在一家港資工廠做事,今年元月2號進廠,職務是師付,工資是月薪形式。工廠的上班是間是每周26天,每天11個小時,期間工廠從來沒有支付過我一分錢的加班工資。現在工廠開出和我解除勞同的協義:補償我一個月的基本工資和11月份的工資(11月份的工資未發),叫我簽名領工資走人。
    請問律師先生:工廠的做法對嗎,工廠不應該補償我這十一個月來的加班工資嗎我現在還沒有簽名我應該怎麽辦麻煩給予幫助。謝謝!

位律師廻複

單位應該支付你加班費,還應支付你你11月份的工資。如果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上海魯培栓律師爲您排憂解難,請點擊“採納意見”,攜手竝進,共捍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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