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家提出先以男友名字登記買房,等真正結婚後在過戶成我們兩的,這樣做是否郃理?
你好:
我想諮詢一下,購房問題!我和男友準備結婚了,他現在在廈門買了套房子,首付都是他付的,現在在房産証的登記上發生了問題,男方家庭不同意房産証上寫我和男友的名字,認爲房子是男方家貸款買房,而且現在沒領証的前提下,不能寫我的名字!而我認爲結婚後夫妻共同還貸所以房産証上應有我的名字!男方家提出先以男友名字登記買房,等真正結婚後在過戶成我們兩的,這樣做是否郃理,請律師給個好的解決方法!
婚前買房房産証是誰的就是誰的個人財産,如果你和男友共同還貸的話衹能要求返還你幫他還貸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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