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乙方欲憑借此協議去法庭上訴.請問,我有什麽有利條件和無利條件,如果想打贏此官司,該如何做?
你好:
我在半年前簽下一份房産轉讓協議,協議內容如下
經居委員會協調:
1。甲方同意將32過戶到乙方名下。雙方不得反悔。
2。過戶費用又乙方負責
3。一個月之內過戶完畢.
我是甲方,此協議是在公証人在場的情況下簽署的.此房直至現在都未過戶.現在我不想轉讓此房産權,而乙方欲憑借此協議去法庭上訴.
請問,我有什麽有利條件和無利條件?如果想打贏此官司,該如何做?
你好,你說的不是很清楚.如果方便我們可以預約麪談:13512564445
0條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