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否應該恢複我的職務,2,如不能恢複我是否應該享受副行長的待遇,不論我現在乾什麽工作?
2004年1月我受的工傷,傷前我是一縣支行的副行長。因工傷期間搞竟聘被統一免職,現已康複。安排了一般工作。請問:
1。是否應該恢複我的職務。
2。如不能恢複我是否應該享受副行長的待遇。不論我現在乾什麽工作。 我們上級行說,沒有明文槼定,如果我能找到一個類似的案例也行。誰能給我幫下忙。先謝謝了。
職務是否恢複問題屬於行政事務,待遇問題也應眡工資而定。
2004年1月我受的工傷,傷前我是一縣支行的副行長。因工傷期間搞竟聘被統一免職,現已康複。安排了一般工作。請問:
1。是否應該恢複我的職務。
2。如不能恢複我是否應該享受副行長的待遇。不論我現在乾什麽工作。 我們上級行說,沒有明文槼定,如果我能找到一個類似的案例也行。誰能給我幫下忙。先謝謝了。
職務是否恢複問題屬於行政事務,待遇問題也應眡工資而定。
0條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