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號去想在廠裡住一宿準備第二天上班,爲何宋律師說算工傷,而曾律師說不算工傷呢?

11號去想在廠裡住一宿準備第二天上班,爲何宋律師說算工傷,而曾律師說不算工傷呢?,第1張

廠裡定於12號上班,我有位朋友於11號晚騎摩托車去,不料途中出車禍,而這位朋友該12號上深夜班,11號去想在廠裡住一宿準備第二天上班爲何宋律師說算工傷而曾律師說不算工傷呢難道很難界定嗎,想洗耳恭聽。謝謝!

位律師廻複

不屬於正常的上班途中出交通事故,因此不能認定爲工傷,可曏肇事者索賠。


生活常識_百科知識_各類知識大全»11號去想在廠裡住一宿準備第二天上班,爲何宋律師說算工傷,而曾律師說不算工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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