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對父親單位不滿,因爲在繼母和我打官司時,那個分喪葬費的人還做偽証,我可以告他嗎?
錢是掌握在父親單位的,他們想全部或多給繼母,因我的姐,弟不懂喪葬費應按遺産分,所以我的份額其實是分給了繼母(她拿了2.5萬),現在繼母說是父親單位給她的,我該告誰呢?其實也就一萬多的事,主要是對父親單位不滿,因爲在繼母和我打官司時,那個分喪葬費的人還做偽証,我可以告他嗎?
位律師廻複喪葬費應用於您父親的喪葬事宜,若有餘額可以作爲遺産繼承,可以繼承該筆費用的是第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其中包括了你祖父母、你繼母和你們姐弟幾個。如對答複滿意,請採納,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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