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我母親補每月100元,補三年,其他姨舅補款不等,請問我母是否有權拒絕?
背景:我姥姥有7個兒女,2套住房, 養老金月1400元。
姨舅爲爭房産打得混亂不堪。不佔屋的姨舅爲避免與佔屋的姨舅見麪,不常去探望老人,但姥姥節日生病也是出錢出力的。
我母親一直下崗無業,自繳養老保險,今年剛開始領到退休費。
事由:上周接到法院傳票,說姥姥告媽媽等幾位不佔屋的姨舅不盡贍養義務(事實竝不如此)。令我母親補每月100元,補三年。其他姨舅補款不等。
請問我母是否有權拒絕。謝謝律師大人。
無權拒絕,贍養老人是每個子女的法定義務。
0條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