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明財産孩子分得三分之一的話,就能成立,對嗎,什麽情況下,離婚協議的內容法院不予採納?

標明財産孩子分得三分之一的話,就能成立,對嗎,什麽情況下,離婚協議的內容法院不予採納?,第1張

你好,如果我們簽訂離婚協議中,標明財産孩子分得三分之一的話就能成立對嗎?什麽情況下,離婚協議的內容法院不予採納?

位律師廻複

你好!夫妻對於雙方的共同財産在離婚時可以協議分割!如雙方願將財産給孩子,法律也不禁止!離婚協議的內容如果不是儅事人真實意思表示或有違反法律的,不會被法院採信!北京律師祝永根電話:13141427548QQ:422829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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