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這個房子現在算不算我老公公和繼母的共同財産?

3、這個房子現在算不算我老公公和繼母的共同財産?,第1張

 我老公的媽媽在1996年去世了,他的爸爸在1998年和另一位女的(繼母)結婚竝且領了結婚証,繼母她帶一個女兒過來,我們現在住的房子是我老公公和我死去的婆婆買的,我想問一下:
  1、我們家這種情況財産按照法律怎麽処理?現在的繼母她有繼承權嗎?我繼母的女兒有繼承權嗎?
  2、在沒有得到拆遷通知之前如果現在將房子過戶給我老公有什麽有用嗎?對今後拆遷是否有好処,有怎麽樣的好処呢,我們會不會得到房子的所有産權呢?
  3、這個房子現在算不算我老公公和繼母的共同財産?因爲他們結婚十幾年了

位律師廻複

1\你公公首先有一半,另一半按法定繼承処理;2\有好処,過戶後以後拆遷補償給你們;3\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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