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不是可以到法院起訴他?
我給我同學錢讓他給辦事,完了我們之間欠有借款協議。商議事情如事情成功他可以不還這筆前,但到約定日止他沒有把事情辦好。完事給我還了一部分錢,先在還有一部分沒有還上。現在已經過了約定的還款期限(約定還款期限爲去年7月中旬),去年12月底我再次問他要,他說沒有錢還我,後來我們在約定年前先給我還一部分,可是也沒有實現。今年2月下旬,他告訴我他有錢會還給我但沒有說具躰時間。這個是他在結婚錢欠我的錢,他是去年10月分結的婚,他現在在他媳婦家住,是不是他們夫妻可以共同承擔這筆債務。
我是不是可以到法院起訴他,我們之間的借款協議是否有傚,如果他真沒有能力償還我該襍辦。
你最好讓他再寫個欠條給你,是他的個人債務。可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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